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政府令219号)要求,省应急厅对2025年(含)以前存量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4件)进行重新梳理认定并集中清理,明确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福建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清理规范性文件结果目录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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