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傍晚到28日我省有明显降水过程,雷雨时伴有短时强降水、局地8~10级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累计雨量50~150毫米,局部220毫米。省气象台6月25日19时将“暴雨预警”提升为Ⅲ级。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和省防指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规定,省防指于6月25日19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强降雨影响,及时启动或调整响应,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并落实好以下措施:
1.气象、水利、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密监测、滚动发布预警,聚焦短时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做好临灾预警“叫应”工作,预警信息要应发尽发、应发早发,直达一线、直达责任人。
2.各地要严格落实防汛高级别预警防范应对工作要求,加强会商研判和预警响应联动,凡是暴雨预警、山洪预警、地质灾害预警级别为橙色、红色的地区,要第一时间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果断采取防范应对措施。特别是针对夜间降雨和预报有强降雨的地区,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七个凡是”要求,提前果断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转移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
3.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文旅等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对地灾点、低洼地带、山洪灾害易发区、景区非景区、涉水路段和漫水桥梁等重点部位,要落实好安全管控措施。要关注海上台风影响,海洋渔业部门继续加强已撤离渔船、乡镇船舶管控,海事部门加强管辖水域船舶预警预控。其他防指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防御工作。
4.各级负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水情动态,及时提醒调度重点地区落实防范应对措施。要严肃值班纪律,做好信息收集、汇总、报送,遇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送、及时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