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集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5-09-30 08:41

2025年第22号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举报专线:0591-83763650(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二)电子邮箱:fjaqscffwt@163.com。

(三)邮寄地址:福建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1号楼428室(邮编350001)。

三、线索征集范围

全省各级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方面

1.利用行政审批权寻租牟利,违规入股企业或者庇护亲友违法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2.利用职务之便或影响力,违规干预和插手许可审批活动,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等问题。

3.行政审批中不作为、乱作为、久拖不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面

1.“选择性执法”变相纵容违规生产,收受好处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利用职权打招呼说情、谋取私利,协助企业规避监管执法等问题。

2.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与监管执法对象有利益来往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交往,“吃拿卡要”,存在趋利性执法等问题。

3.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法,随意加重处罚档次、增加检查频次,随意变更处罚,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等问题。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方面

1.发现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问题,未按规定办理或一转了之,跟踪督促不力,甚至与事故企业恶意串通等问题。

2.利用职务之便或影响力插手干预事故认定、帮助逃避责任等问题。

3.事故调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四、注意事项

(一)鼓励实名举报。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对反映人员信息予以保密,依法保护反映人合法权益。

(二)线索具体详实。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具体、详实,包含但不限于涉及问题人员、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过程描述等,以便核实处理。

(三)如实反映情况。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征集围限定。除省内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之外的其他问题不予受理。其他行业监管领域事项请依法依规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举报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涉嫌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请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小程序、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反映。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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