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曝光一起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典型案例
来源:丰泽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9-24 09:34
2024年8月23日,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市丰泽区某餐饮店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经查该店面正在进行装修作业,施工单位丰泽区某广告服务部雇佣的员工颜某某、杨某某未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焊工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
丰泽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及《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规定,对丰泽区某广告服务部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万捌仟元(¥18000.00)的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