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龙岩市安委办组织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到长汀县开展醇基燃料联合督导工作。
督导组先后来到长汀县宸瑞化工有限公司、长汀县旺高化工有限公司,并随机抽查了2家醇基燃料使用单位。重点对销售企业的产品包装及运输、仓储安全管控、消防设施配备、出入库台账记录等环节进行督导,现场引导使用单位规范使用醇基燃料。
督导组强调,各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必须按照龙岩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常抓不懈,严守醇基燃料安全底线。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扎实开展工作。全面细致摸清辖区醇基燃料销售及使用单位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按照醇基燃料标准规范的要求,抓紧抓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二要加强宣传培训,深化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销售及使用单位开展醇基燃料新标准规范专题学习,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相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三要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健全属地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强化醇基燃料全链条安全监管,规范销售及使用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为,逐步规范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要建章立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完善醇基燃料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固化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日常巡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隐患闭环管理等长效机制,实现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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