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一公司存在消防违法行为被处罚
来源:石狮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6-05-09 09:42

  日前,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对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消防控制柜自动报警系统无法联动测试、消防水泵无法实现远程启动操作,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针对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大队监督员当即拍照取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并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1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公司负责人已意识到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并表示将严格按照大队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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