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4位热心市民因举报重大燃气安全隐患,共获得奖励金18000元。真实案例触目惊心,安全警钟长鸣,请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共同守护家园安全!
案例一:民宅暗藏“燃气仓库”。今年4月3日,群众A举报金龙街道顶山路3号民宅内堆放大量液化气钢瓶。执法人员现场查获16个液化气钢瓶,涉事企业被罚款1万元,举报人获3000元奖励。
案例二;仓库违规储存燃气。今年3月5日,群众B发现江南街道兴贤路915号仓库私存10个15公斤液化气钢瓶。经查,供应站在宿舍楼储藏间违规储存燃气,被罚款1万元,举报人获3000元奖励。
案例三;非法储存、销售燃气。2024年10月20日,群众C举报常泰街道高里路97-1号非法储存燃气,现场查扣33个液化气钢瓶。当事人因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燃气储存销售,被罚款3万元,举报人获4500元奖励。
案例四;76个气瓶藏身民房。2024年10月22日,群众D举报金龙街道媒人桥路32-1号非法储存76个液化气钢瓶,涉事供应站因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气瓶,被罚款5万元,举报人获7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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