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曝光一起加油站违章指挥从业人员动火作业案
来源: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6-28 09:56
2024年3月31日,永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永春某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施工人员在加油罩棚上进行动火作业,且同时在加油罩棚下进行加油作业,作业现场未设置警示标志、警戒区,未严禁无关车辆、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作业现场防火措施不落实,该加油站及其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从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8.3.4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永春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决定对该加油站作出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对该加油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作出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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