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
来源:石狮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3-06 08:43

  今年以来,石狮市深入贯彻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及泉州市安办关于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工作要求,鼓励辖区、行业、企业强化“以奖代补”思维,引导企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有效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奖”促“治”,激发企业全员内生动力:引导企业健全完善奖励约束机制,逐步实现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参与安全生产。比如,三益染整公司以“7S管理星级评价体系”为抓手,建立员工安全绩效评估系统,以二星级标志作为达标基本要求,对三星级以上部门和员工进行分级奖励,并作为绩效考核、人事考评的重要依据。又如,鸿峰环保公司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发动和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推行安全目标奖、安全周期奖、安全贡献奖及日常安全先进奖等奖励,对避免各类人身或设备事故的个人或集体,最高奖励2万元。 

  “奖”促“建”,优化安全资源发展配置:鼓励各镇(街道)在企业评级中增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分值比重,进一步扶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标杆企业。比如,锦尚镇在《锦尚污水处理厂2024年污水处理分配方案》中明确,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获得石狮市级认定的标杆企业奖励5%(污水处理水量分配),获得泉州市级、省级、国家级认定的分别奖励10%、15%、20%,同时获得全省以及泉州现场会标杆企业的当年度增加奖励5%。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染整集控区内相关企业在污水处理量分配中获得更多指标,即可获得更大生产力。 

  “奖”促“管”,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质效:以精细服务、精准执法为抓手,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和企业生产安全经营良性互动。在工贸企业试行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白名单”制度,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提供安全生产专家帮扶指导服务,帮助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除“双随机”检查、事故调查、举报核查和上级统一部署等情况外,原则上不再开展执法检查;实行柔性执法,推行告知、提醒、劝导等执法前置工作,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包容审慎处理;支持企业参加安全生产相关的评先评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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