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福建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5-06-16 18:24

为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等部署要求,加强安全工程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高质量推进安全工程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牵头起草了《福建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条件》)。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主要目标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提升安全工程专业人才的整体素质的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迫切需求。

当前安全工程专业人才数量缺口大,基层企事业单位反映非常强烈。长期以来,安全工程专业没有单独列出,职称评审一直沿用“科技管理”职称名称,未能体现其专业属性。

近年来,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江苏、浙江、湖北、山东、江西、广东、四川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相继出台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办法,因此,研究制定我省安全工程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十分必要。

为了满足社会对安全工程专业人员的需求,加快我省安全工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打通专业人员职称晋升通道,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急需制定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配套政策,突出专业特点,科学准确评审。

二、起草依据

 制定《评审条件》的总体思路,一是依照《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等文件精神,二是根据我省安全工程职称工作实际情况,并参考了部分兄弟省份安全工程专业的评审条件。

三、主要内容

评审条件》由总则、基本条件、评审条件、破格条件和附则共五章组成,涵盖了对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适用范围、职业资格、学历资历、学术及业绩成果、破格条件等方面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为尽量精准评价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和能力,第2条明确将安全工程从事工作分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及应用、安全技术服务、安全生产管理、综合防灾减灾、应急救援5大类;考虑到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没有职业发展渠道,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工程专业范畴,对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3条将安全工程细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道路运输安全、消防安全、其他安全7个专业;第4条明确了评审采用面试答辩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此外,建筑施工安全专业不在《评审条件》调整范围,仍由住建主管部门开展评审工作。

第二章 基本条件。从思想政治、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方面明确了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基本条件。为提升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素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第6条特别强调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是评审的前置条件;第7条明确继续教育学时规定;第8条明确有效评审年度考核等次。

第三章 评审条件。从学历和资历、专业能力、学术成果、业绩成果等方面明确了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条件。第13条特别突出业绩成果特点,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和科研能力,针对不同行业从事安全技术或者安全管理工作列出17个指标。一是针对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及应用工作,从首台(套)设备研发、发明专利、科学技术奖、标准、科研课题、科技成果转化、“四新”研发等方面提出业绩要求;二是针对安全技术服务工作,面向服务机构,从应急管理规划编制、安全技术服务报告编制等方面提出业绩要求;三是面向一线生产企业,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技术改造等业绩要求;四是针对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从灾害监测、灾害调查评估等方面提出业绩要求;五是针对应急救援工作,从事故隐患排查、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等方面提出业绩要求;六是针对道路安全的特点,从道路安全防护、道路灾害防治、应急处置方面提出业绩要求;此外,为了鼓励申报人员钻研专业技术,从事故技术调查、安全工程领域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提出业绩要求。17个指标都给出定性、定量的规定,明确了专业技术人才在业绩承担的工作和具体排名,并要求申报人员至少达到其中一个指标,使评审更客观、科学、公正。

第四章 破格条件。第15条对学历、资历未达到要求的,从学术论文发表数量、业绩成果上明确指出破格申报的具体要求,体现激励导向。根据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件规定:“取得工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可在申报相应专业高一级职称时视同具备符合申报职称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因此,《评审条件》未设置学历的专业要求。

第五章 附则。主要为特定解释、指标解释和条件说明。

、主要特点

(一)优化专业设置。根据行业类型,进一步细分专业类别,设置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道路运输安全、消防安全、其他安全等7个专业,基本涵盖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针对公众关注的建筑施工安全由住建部门负责评审,暂未列入评审范畴;同时考虑到我省尚未专门出台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领域的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将其纳入安全工程中的其他安全。

(二)衔接职业资格制度。按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安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与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对应,工程师职称与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对应,不再开展相应的职称评审,可直接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通过评审产生,待国家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评办法出台后再做好相应衔接。考虑到此评审条件刚出台,需要给参评人员一个缓冲期,对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年限未提出要求。

(三)细化业绩成果条件。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特点,分级分类提出不同的业绩贡献和学术成果要求,并对业绩成果的数量及排名进行量化,可操作性强,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

(四)突出行业特色。结合行业系统特色,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评估、生产安全事故技术调查应急管理系统表彰奖励等作为业绩成果及破格条件,充分发挥职称评审激励引导作用。

(五)建立绿色通道。对于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条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处室:省应急厅人事处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91-87515912,8782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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