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通知
闽应急规〔2022〕1号

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

《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有效期5年,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23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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