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编写提纲和审查规则的通知
闽安监管一〔2016〕118号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各有关地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单位和地下液态开采类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5〕65号,下称《评分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闽政文〔2014〕201号)要求,现将省安监局组织修订的《福建省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编写提纲及审查规则》印发执行,并组建了福建省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专家组;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疑问请及时反馈省安监局监管一处。

  同时,废止《福建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提纲和审查规则的通知》(闽安监管一〔2013〕127号)文件。

  附件:1.福建省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编写提纲(2016版)

  2.福建省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规则

  3.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申请书

  4.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批表

  5.福建省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专家组名单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