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试点工作安排,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按照《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应急〔2024〕83号)、《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试点工作方案》(应急厅函〔2024〕350号)要求,严密组织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试点工作。2025年1月11日至12日,在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全程指导下,省应急厅在泉州南安市组织泉州市红十字迅捷救援队开展了水上搜救2级队伍的分类分级测评试点工作。经过公共科目线上申报审核和应急管理部测评专家组专业科目现场测评,确认:泉州市红十字迅捷救援队通过水上搜救2级队伍测评。
根据《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对泉州市红十字迅捷救援队水上搜救2级队伍的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3月18日至3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军锋,联系电话:0591-87512606,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1号楼410,
邮编:350001。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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