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试点工作安排,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按照《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情况(试行)》(应急〔2024〕83号)、《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试点工作方案》(应急厅函〔2024〕350号)要求,严密组织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试点工作。2025年1月11日至12日,在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全程指导下,省应急厅在厦门市、泉州南安市组织厦门市曙光救援队开展了建筑物倒塌搜救1级队伍和水上搜救1级队伍的分类分级测评试点工作。经过公共科目线上申报审核和应急管理部测评专家组专业科目现场测评,确认:厦门市曙光救援队通过建筑物倒塌搜救1级、水上搜救1级队伍测评。
根据《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对厦门市曙光救援队建筑物倒塌搜救1级队伍和水上搜救1级队伍的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3月18日至3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军锋,联系电话:0591-87512606,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1号楼410,
邮编:350001。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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