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部署,经各园区自评、设区市初审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抽查复核、部门研讨,明溪县工业集中区安全风险等级拟定为D级,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有异议,请及时向省安办反映。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
受理电话:0591-87557048。邮箱:fjajjgsc@126.com。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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