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发放公告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11-23 09:43
2023年上半年,接群众举报某矿业公司存在事故瞒报和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核查举报事项中部分情况属实,依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规定,符合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
因举报人联系电话为网络号码,且多次拨打均处于关机状态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请举报人于2024年1月22日前,提供有效身份信息,核实无误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发放手续,逾期视为放弃领奖权利。
特此公告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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