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第2号
依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通过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的评审,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
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来信或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
联系人:陈颖儒,电话(传真)0591-87553859;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1号楼,邮编:350001。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第三十二批)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2月3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第三十二批)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类型 |
评审单位 |
申请行业 |
1 |
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 |
初次申请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机械 |
2 |
漳州东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初次申请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轻工(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
3 |
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区本部) |
初次申请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轻工(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
4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复评申请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机械 |
5 |
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
复评申请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有色金属压力加工 |
6 |
益海嘉里(泉州)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复评申请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轻工(食品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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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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