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总体情况分析
据12月8日直报统计,1-11月份,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9.5%和33.2%。其中:较大事故8起、死亡35人,同比分别下降60%和57.8%;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地区事故情况。1-11月份,全省各地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或持平,其中,三明、南平、龙岩、平潭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降幅均超过50%。
(二)行业领域事故情况。1-11月份,12个重点统计的行业领域中,除渔业船舶、铁路运输事故同比上升外,其余10个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下降或持平,其中,农业机械、烟花爆竹、航空运输3个行业领域均没有发生事故。
(三)较大事故情况。从地区看,福州、厦门、泉州、龙岩、宁德均发生较大事故。从行业领域看,12个重点统计的行业领域中,道路运输、建筑业、渔业船舶、水上运输等4个行业领域发生较大事故。另外,其他行业较大事故2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1起、2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来,我省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大幅减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特别是10月份以来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接连发生事故,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区事故上升。二是道路运输、铁路运输等行业领域事故依然多发。三是矿山事故风险明显增大。
三、工作意见建议
从综合监管领域看,要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要针对岁末年初交通繁忙、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突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运输企业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和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以及酒(醉)驾等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堵塞漏洞。建筑施工安全要紧盯隧道、桥梁、地铁、海上风电及重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条件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建立自建房“两违”黑名单,禁止违建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燃气安全要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加强高层建筑和城市综合体安全用气检查,推进餐饮场所和燃气用户更换燃气安全软管等工作,重点落实好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加强城市燃气管道智能监管和运维养护,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要深刻吸取寒潮来袭海上风浪增大引发事故的教训,切实发挥水上安全风险防控协调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和预警预报,根据风力等级及时采取紧急避险、封港禁航等措施。消防安全要加强对“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工厂厂房、商铺、仓储物流、员工宿舍或浴室、建筑工地、医院、餐饮场所、批发市场、出租房等场所,坚决消除火灾事故隐患,防范遏制群死群伤事故。铁路运输安全要进一步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力度,特别是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平改立”项目,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避免发生类似事故。同时,要加强铁路既有线维护施工作业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章作业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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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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