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5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如下:
一、事故总体情况分析
1-5月份,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6.2%和41.6%。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12起、52人,分别下降85.7%和89.7%,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同比持平。
(一)地区事故情况。1-5月份,除厦门外,全省其他地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其中,漳州、三明、龙岩、平潭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降幅均超过50%。5月份,漳州、龙岩、宁德、平潭均没有发生事故。
(二)行业领域事故情况。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重点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双下降”,其中,采矿业没有发生事故。5月份,建筑业、铁路运输事故多发,道路运输、工贸行业事故明显减少。
(三)较大事故情况。从地区看,除福州、厦门外,全省其他地区均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其中:福州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2起、15人;厦门1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持平、减少1人;宁德同比减少3起、13人,三明同比减少3起、10人,泉州同比减少2起、7人,漳州同比减少1起、3人,龙岩同比减少1起、3人;莆田、南平、平潭同比持平。从行业领域看,12个重点统计的行业领域中,除道路运输外,其他行业领域均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其中:道路运输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2起、6人;水上运输同比减少3起、18人,工贸同比减少2起、10人,建筑业同比减少2起、6人,航空运输同比减少1起、4人。另外,其他行业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2起、8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均明显下降,特别是5月份,全省事故总量同比、环比均大幅下降,但5月份铁路运输、土木工程建筑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化工行业发生1起亡人事故,暴露出我省安全生产基础仍较为薄弱。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区事故多发。二是建筑业呈现事故多发态势。
三、工作意见建议
从综合监管领域看,道路运输安全要继续加强路面巡查管控,严厉查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格“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网约车、临时包车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严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建筑施工安全要认真汲取高处坠落事故多发、排水设施施工塌方与中毒窒息事故反复发生的教训,严查不具备条件单位盲目承接相关业务等问题,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的法律责任。针对项目业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员工岗前教育培训不够、人岗不适、作业规程管理不严、隐患排查不彻底、抢工期、赶进度等常见问题,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燃气安全要继续聚焦燃气经营、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设施等重点领域,加大力度整治农村用气市场,确保用气安全。加快建立全省燃气管网“数字地图”,推动各城市普遍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提升早期防范处置能力。铁路运输安全要积极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综合治理铁路沿线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外部环境问题,对非法穿越铁路和路外伤亡事故多发地段的重点地段要进行封闭管理,同时设置或刷写警示标志,严禁社会人员在线路上行走、坐卧、非法横越线路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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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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