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2022年1-2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2-03-23 17:26

20221-2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如下:

一、事故总体情况分析

据初步统计,1-2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4%50.0%;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同比减少6起、22人;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同比持平。

()地区事故情况。除福州、厦门、泉州(同比“单下降”)外,全省其他地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双下降”,其中,南平、平潭没有发生事故。

(二)行业领域事故情况。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双下降”,其中,采矿业没有发生事故。

 

(三)较大事故情况。从地区看,全省各地区均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其中:泉州同比减少2起、7人,福州同比减少1起、6人,漳州同比减少1起、3人,三明同比减少1起、3人,宁德同比减少1起、3人。从行业领域看,全省各行业领域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其中:建筑同比减少2起、6人,工贸同比减少1起、6人,道路运输同比减少1起、3人,其他行业同比减少2起、7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2月份,虽然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且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比较突出。要问题:是事故发生的地区和行业领域相对集中。二是水上运输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仍然突出。

三、工作意见建议

当前,我省多个地区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我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别要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企业擅自复工、“带病”生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