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全省1-11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1-12-31 15:44

 

一、事故总体情况分析

据统计,1-11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1%6.2%;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同比减少2起、40人。

   (一)地区事故情况。厦门、泉州、龙岩、宁德、平潭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福州、漳州、三明、莆田、南平事故起数或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其中,南平同比“双上升”。

(二)行业领域事故情况。交通运输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建筑业事故同比起数上升、死亡下降,商贸制造业事故同比“双上升”。

 

(三)较大事故情况。从地区看,除平潭外,全省其他地区都发生了较大事故,其中:三明、宁德、福州、漳州、莆田5个设区市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南平、龙岩较大事故同比“双下降”;泉州、厦门较大事故起数同比持平。从行业领域看,12个重点统计的行业领域中,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建筑业、工贸行业、航空运输等5个行业领域发生了较大事故,其中,道路运输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减少,水上运输、工贸行业、航空运输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增加,建筑业较大事故起数同比持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11月份,虽然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特别是10月份、11月份连续两个月事故死亡人数同比、环比下降,11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幅度都超过50%且没有发生较大事故,有效遏制了年初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但是,较大以上涉险事故没有明显减少,特别是海上较大涉险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问题:一是半数地区事故同比上升。二是半数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三是部分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较为突出道路运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风险很大;涉及海上非法采运砂船舶事故风险突出。

三、工作意见建议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各地抓项目促投资、聚焦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关键时期,容易出现超能力生产、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导致一些领域安全风险聚焦酝酿,容易引发各类事故发生。建议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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