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2021年1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1-02-09 15:00
 

20211月份,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1.3%23.1%,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1起、4人,环比增加2起、7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按区域划分全省4个设区市事故同比下降,5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事故同比上升。

(二)按行业划分。农林牧渔业(含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事故同比下降,商贸制造业(含化工、烟花爆竹、工贸等)事故同比持平,采矿业(含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建筑业(含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等)、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含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等)和其他行业(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事故同比上升。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上升。1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1.3%23.1%,其中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起、4人,环比增加2起、7人。二是半数以上地区事故上升。福州、泉州、三明3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莆田市事故起数同比上升,宁德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其中泉州、宁德较大事故同比上升。是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上升。道路运输和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其中道路运输较大事故同比上升。建筑业虽然死亡人数同比持平,但事故起数同比上升,其中土木工程建筑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

三、工作建议

(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具体部署和尹力书记、王宁省长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抓紧抓实各项责任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二阶段的要求,认真抓好我省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全省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事故多发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要紧盯薄弱环节,堵严堵实漏洞,对本地区、本领域事故多发的企业、屡罚不止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依规严肃执法,并“开小灶”整治,达到警示的作用。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道路交通要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对农村路段等监管薄弱区域,加大路面巡逻频次,严查客货两用、客货混载、改装改型、无资质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要加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煤矿要继续抓好前期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发现问题的督办落实。非煤矿山要加强冒顶片帮等多发事故安全防范,坚决遏制事故上升势头。危险化学品要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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