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1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0-12-07 17:40

1-11月份,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94起、死亡672人,同比减少195起、108人,分别下降15.1%13.8%。其中,较大事故14起、死亡58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增加8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按区域划分1-11月份,“61区”事故同比下降,3市事故同比上升。

(二)按行业划分。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含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等)、商贸制造业(含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八行业等)事故同比下降,农林牧渔业(含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采矿业(含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建筑业(含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等)和其他行业(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事故同比上升。

 

二、存在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是下半年事故有所反弹,尤其是11月份南平、福州、莆田市辖区内连续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显示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存在主要问题是部分地区事故上升。1-11月,三明事故起数同比上升,泉州、龙岩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二是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上升。1-11月,建筑施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其中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较大。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临近年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频繁,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之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增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年底安全防范工作。

(一)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积极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具体部署和尹力书记、王宁省长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目标,

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和工作薄弱点,强化抓落实、补短板、排隐患、堵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突出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渔业船舶等高风险行业领域,按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反复发生。道路运输方面,要加强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对农村路段等监管薄弱区域,加大路面巡逻频次,严查客货两用、客货混载、改装改型、无资质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工矿商贸方面,要针对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筑施工重点要加强房屋结构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煤矿要继续抓好前期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发现问题的督办落实(对于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落实)。非煤矿山要加强井工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整治,严防中毒及淹井、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要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要深刻剖析渔业船舶事故原因,补齐短板漏洞,严格落实各类船舶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船舶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整治涉渔“三无”船舶等专项行动,压实海上渔业安全基础工作,切实减少海上渔船碰撞、自沉等事故发生,坚决遏制渔业船舶事故上升势头。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