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2020年1-10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0-11-09 10:26

1-10月份,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3.1%16.1%。其中,较大事故13起、死亡55人,同比减少1起、死亡增加5人;重大事故1起、死亡29人,同比增加1起、29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按区域划分1-10月份,“61区”事故同比下降,3市事故同比上升。

(二)按行业划分。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含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等)、商贸制造业(含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八行业等)和其他行业(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事故同比下降,农林牧渔业(含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采矿业(含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和建筑业(含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等)事故同比上升。

 

二、存在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是10月份事故起数同比、环比均有不同程度上升,显示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区事故上升。1-10月,泉州、龙岩2个地区事故死亡同比上升,三明市事故起数同比上升,其中,泉州和龙岩市各发生3起较大以上事故(泉州含1起重大事故)。厦门和南平市虽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较大事故同比上升。二是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上升。1-10月,建筑施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铁路运输、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其中,建筑施工发生1起重大事故和3起较大事故。道路运输虽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但较大事故多发。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大幅增加,特别是8月下旬至9月下旬,在不到1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涉及我省渔业船舶的较大以上事故,共造成24人死亡和失踪。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还不够深入。从安全隐患整改率看,除南平、泉州和莆田市外,其他设区市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仍有近1.8万项隐患未完成整改,离每月清零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一)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具体部署和于伟国书记、王宁省长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统筹好安全和发展,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和各地工作薄弱点,强化抓落实、补短板、排隐患、堵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汲取事故教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突出建筑施工、矿山、化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等高风险行业领域,按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反复发生。

(三)抓实抓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坚决把查大风险、除大隐患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单位,加大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单位的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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