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2020年1-9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0-10-12 15:39

  1-9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9%和15.4%。其中,较大事故11起、死亡49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增加9人;重大事故1起、死亡29人,同比增加1起、29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按行业划分。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含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等)和其他行业(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事故同比下降,农林牧渔业(含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采矿业(含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商贸制造业(含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八行业等)和建筑业(含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等)事故同比上升。

  

  (二)按区域划分。“6市1区”同比下降,3市同比上升(注:铁路运输、水上运输以及高速公路运输等属地监管责任权重较轻行业领域,经事故调查认定监管责任不在属地的事故,不纳入属地统计)。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事故上升。1-9月,泉州、龙岩2个地区事故死亡同比上升,三明市事故起数同比上升,其中,泉州和龙岩市各发生3起较大以上事故(泉州含1起重大事故),三明市发生1起较大事故。南平市虽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但较大事故(2起)同比上升。

  (二)部分行业领域事故上升。1-9月,建筑施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机械八行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其中,建筑施工发生重大事故,冶金机械八行业和渔业船舶发生较大事故。道路运输虽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但较大事故(6起)同比上升。

  (三)道路运输事故占比较大。1-9月,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起数、总死亡人数的74.1%和52.0%,道路运输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较大事故总起数、总死亡人数的54.5%和49.0%。

  (四)近期涉及渔业船舶较大事故多发。1-9月,渔业船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66.7%和366.7%。8月底以来,连续发生3起涉及我省渔业船舶的较大以上事故,共造成24人死亡和失踪。

  三、工作建议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始终咬定防控重大风险不放松,进一步细化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一)抓好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重点时段、事故多发路段执法管控,以“两客一危”、重型货车等车辆为重点,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肃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建筑领域安全检查。要严查违法建设行为,重点要加强房屋结构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强化工贸企业监管执法和指导服务。要进一步加大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监管执法发现问题,同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推动企业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强渔业船舶执法检查力度。要针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按照“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人证相符”的总要求,加大对渔业船舶通导、安全救生和消防、船舶机械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未配船长、拆除或屏蔽北斗示位仪、关闭AIS防碰撞设备和擅自改变作业方式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持续跟踪检查和抓好落实整改,严防渔船“带病”出港作业。要建立完善防台风应急处置预案,台风来临时,要立即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督促渔船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回港避风。

  (三)全力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要把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把当前最突出问题、最薄弱环节、最大的风险隐患提到前面、急事急办。要健全完善风险隐患研判分析、逐级报告、整改落实等制度,特别是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切实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汲取晋江“8·8”较大火灾事故教训,盯紧看牢“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安全生产,加大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的隐患摸底排查,重点整治违章操作、违规住宿、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五)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强道路运输、高处坠落、火灾、淹溺、中毒和窒息等事故安全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提高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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