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1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图文)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9-12-09 15:19

今年以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1-11,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57起、死亡779人,同比分别下降23.4%7.6%。其中:较大事故14起、死亡50人,同比上升55.6%51.5%;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具体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按行业划分。农林牧渔业(含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采矿业(含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商贸制造业(含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八行业等)、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含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等)和其他行业(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事故同比下降,建筑业(含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等)事故同比上升。具体是:

1)农林牧渔业发生事故10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9.1%8.3%。其中:渔业船舶事故6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1起、2人。农业机械没有发生事故。

2)采矿业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1起、3人。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8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9人、减少1人。煤矿没有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

3)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76起、死亡81人,同比减少19起、5人,分别下降20.0%5.8%;较大事故3起、死亡10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其中:化工5起、7人,同比增加2起、5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冶金机械八行业46起、死亡48人,同比减少6起、2人;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烟花爆竹没有发生事故。

4)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1029起、死亡534人,同比减少381起、76人,分别下降27.0%12.5%。较大事故8起、死亡29人,同比增加2起、7人。其中:铁路运输26起、同比减少4起,死亡24人、同比持平(自杀事故已核销)。道路运输985起、死亡479人,同比减少384起、86人,分别下降28.0%15.2%;较大事故6起、死亡18人,同比增加3起、9人。水上运输11起、死亡24人,同比增加5起、7人,分别上升83.3%41.2%;较大事故2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1起、2人。航空运输没有事故。

5)其他行业事故29起、死亡33人,同比减少9起、7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持平。

6)建筑业事故105起、死亡111人,同比增加27起、28人,分别上升34.6%33.7%;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1起、3人。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45起、死亡44人,同比上升50.0%51.7%;交通建设工程19起、死亡22人,同比上升26.7%37.5%;其他建筑施工41起、死亡45人,同比上升24.2%18.4%

(二)较大事故同比上升。1-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较大事故14起、死亡50人,与去年同比增加5起、17人,其中:1)按行业。道路运输6起、死亡18人,同比增加3起、9人;水上运输2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1起、2人;建筑业2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1起、3人;化工1起、死亡3人,冶金机械八行业2起、死亡7人,去年同期均没有发生;其他行业1起、死亡3人,同比持平。2)按区域。5市同比上升:泉州市4起、死亡15人,三明市3起、死亡9人,宁德市2起、死亡6人,漳州市和南平市各发生1起、死亡3人,去年同期均无发生。福州市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1起、3人。厦门市、莆田市、龙岩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其中莆田市和龙岩市去年同期均有较大事故。(注:水上运输事故不纳入地区统计

(三)11月份事故同比、环比下降。11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6起、死亡70人,同比分别下降30.3%9.1%,环比分别下降0.9%14.6%1)按行业:道路运输、冶金机械八行业和其他行业事故同比下降;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持平;建筑业、铁路运输、渔业船舶和水上运输事故同比上升;农业机械、煤矿、化工、烟花爆竹和航空运输没有发生事故。按区域: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和宁德市事故同比下降,漳州市、三明市、莆田市、南平市、龙岩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事故同比上升,其中:三明市、南平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属于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上升”。

二、主要问题

(一)较大事故同比上升幅度较大。1-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较大事故14起、死亡50人,与去年同比增加5起、17人,分别上升55.6%51.5%按行业: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化工、冶金机械八行业等行业领域同比上升。按区域:泉州市、三明市、宁德市、漳州市和南平市同比上升。

(二)泉州市和三明市较大事故占比大。1-11月,泉州市较大事故4起、三明市较大事故3起,合计占全省较大事故总量(14起)的50%,占全省纳入地区统计的较大事故总量(12起)的58.3%。其中:三明市道路运输较大事故3起,泉州市道路运输较大事故2起,合计占全省道路运输较大事故总量(6起)的83.3%

(三)化工和冶金机械八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发生较大事故。1-11月,我省化工行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7人,同比上升66.7%250%。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7”中毒窒息和南靖县鑫福纸业有限公司“8·17”中毒窒息较大事故,是我省冶金机械八行业在不到三个月时间内发生的两起气体中毒窒息较大事故。

(四)建筑施工事故同比上升。1-11月,全省建筑施工事故105起、死亡111人,同比增加27起、28人,分别上升34.6%33.7%;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1起、3人。按行业: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45起、死亡44人,同比上升50.0%51.7%;交通建设工程19起、死亡22人,同比上升26.7%37.5%;其他建筑施工事故合计41起、死亡45人,同比上升24.2%18.4%按地区51区事故死亡同比上升。泉州市和宁德市各发生1起较大事故,去年同期均没有发生。

三、对策与建议

(一)遏制建筑施工事故上升势头。受上半年多轮强降雨影响,多数项目施工进度滞后,赶工期、抢进度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下半年事故明显增加。建议督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并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将易发多发的高坠事故作为整治重点。

(二)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针对春运特点,建议重点整治“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防范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强化化工领域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建议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提高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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