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1-10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20起、死亡713人,同比分别下降24.7%和6.7%;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具体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按行业划分。农林牧渔业(含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采矿业(含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商贸制造业(含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八行业等)、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含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等)和其他行业(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事故同比下降,建筑业(含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等)事故同比上升。具体是:
(1)农林牧渔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4起、4人,分别下降40.0%和36.4%。其中:渔业船舶事故4起、同比持平,死亡5人、增加1人。农业机械没有发生事故。
(2)采矿业发生事故8起、同比持平,死亡8人、减少2人。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8起、同比增加2起,死亡8人、同比持平。煤矿没有发生事故。
(3)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71起、死亡76人,同比减少16起、1人,分别下降18.4%和1.3%;较大事故3起、死亡10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其中:化工5起、7人,同比增加2起、5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冶金机械八行业42起、同比减少5起,死亡44人、同比持平;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烟花爆竹没有发生事故。
(4)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915起、死亡492人,同比减少359起、60人,分别下降28.2%和10.9%。较大事故8起、死亡29人,同比增加2起、7人。其中:铁路运输21起、同比减少4起,死亡20人、同比持平(本月核销铁路自杀事故:今年1-9月11起、11人,去年同期2起、2人)。道路运输877起、死亡443人,同比减少364起、71人,分别下降29.3%和13.8%;较大事故6起、死亡18人,同比增加3起、9人。水上运输10起、死亡22人,同比增加4起、5人,分别上升66.7%和29.4%;较大事故2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1起、2人。航空运输没有发生事故。
(5)其他行业事故28起、死亡32人,同比减少6起、4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持平。
(6)建筑业事故92起、死亡98人,同比增加18起、20人,分别上升24.3%和25.6%;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1起、3人。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41起、死亡40人,同比上升46.4%和48.1%;交通建设工程16起、死亡19人,同比上升6.7%和18.8%。
(二)较大事故同比上升。1-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较大事故14起、死亡50人,与去年同比增加5起、17人,其中:(1)按行业。道路运输6起、死亡18人,同比增加3起、9人;水上运输2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1起、2人;建筑业2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1起、3人;化工1起、死亡3人,冶金机械八行业2起、死亡7人,去年同期均没有发生;其他行业1起、死亡3人,同比持平。(2)按区域。5市同比上升:泉州市4起、死亡15人,三明市3起、死亡9人,宁德市2起、死亡6人,漳州市和南平市各发生1起、死亡3人,去年同期均无发生。福州市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1起、3人。厦门市、莆田市、龙岩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其中莆田市和龙岩市去年同期均有较大事故。
二、主要问题
(一)较大事故同比上升幅度较大。1-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较大事故14起、死亡50人,与去年同比增加5起、17人,分别上升55.6%和51.5%。
(二)泉州市和三明市较大事故占比大。1-10月,泉州市较大事故4起、三明市较大事故3起,合计占全省较大事故总量的50%。
(三)化工和冶金机械八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发生较大事故。
(四)建筑施工事故同比上升。1-10月,全省建筑施工事故92起、死亡98人,同比增加18起、20人,分别上升24.3%和25.6%;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1起、3人。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化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建议重点整治重型货车和电动车(含摩托车、自行车)违法违章驾驶行为,防范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事故,强化化工领域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二)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防范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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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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