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1-7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04起、死亡502人,同比分别下降21.8%和9.1%。其中:较大事故9起,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按行业划分。在七大重点行业(工矿商贸、道路运输、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农业机械、渔业船舶)中:民航飞行、农业机械2个行业没有发生事故;道路运输、渔业船舶2个行业事故同比下降;工矿商贸、水上交通、铁路交通3个行业事故同比上升。具体是:
(1)道路运输事故626起、死亡313人,同比下降27.6%和18.9%,其中较大事故6起、死亡18人,同比增加5起、15人。
(2)渔业船舶事故1起、死亡1人,减少2起、2人。
(3)工矿商贸事故139起、死亡141人,同比上升3.0%和2.9%;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1起、3人。其中工矿商贸涵盖的七个重点领域(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化工事故、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8行业、工商贸其他)中:煤矿和烟花爆竹2个领域没有发生事故;冶金机械等8行业和工商贸其他2个领域事故同比下降;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化工3个领域事故同比上升(非煤矿山事故7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7人、减少1人;建筑施工事故69起、死亡71人,同比上升60.5%和54.3%,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1起、3人<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33起、死亡32人,同比上升73.7%和77.8%,无较大事故>;化工事故4起、死亡4人,同期没有发生)。
(4)水上交通事故6起、死亡15人、增加3起、7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8人(属商渔船碰撞事故,只统计不考核),同期1起、死亡6人。
(5)铁路交通事故26起、死亡25人,同比增加7起、10人。
(二)较大事故同比大幅上升。1-7月,全省共发生各类较大事故9起、死亡34人,与去年同比增加4起、14人,其中:(1)按行业:道路运输6起、18人,同比增加5起、15人;水上交通1起、8人,同期1起、6人;建筑施工2起、8人(含宁德时代新能源“6·7”较大中毒窒息事故),同比增加1起、3人。(2)按区域:福州市1起、3人,同比持平;泉州市3起、11人,同期无发生;三明市2起、6人,同期无发生;厦门和宁德市各发生1起、3人,同期均无发生。
(三)事故上升势头得到遏制。7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8起、死亡75人,同比下降22.9%和16.7%。(1)按行业:除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同比上升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下降或持平。(2)按区域:除厦门市和三明市事故同比上升外,其他地区事故同比下降或持平。
二、主要问题
(一)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建筑施工、化工等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
(二)厦门和宁德市事故死亡同比上升。
(三)道路运输和建筑施工较大事故同比上升。
(四)7月份建筑施工事故同比大幅上升。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今年以来,道路运输较大事故出现大幅反弹,需要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二)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1-7月,建筑施工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双上升”,特别是6月份以来事故总量同比大幅度上升,住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
(三)建议厦门市和宁德市遏制事故上升势头。1-7月,厦门和宁德市事故死亡同比上升幅度较大,厦门市发生1起较大道路运输事故,宁德市发生1起较大建筑施工事故(宁德时代新能源“6·7”中毒窒息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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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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