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5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图文)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9-06-10 15:43

今年以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1-5,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63起、死亡343人,同比分别下降24.6%14.5%。其中:较大事故8起;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具体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按行业划分。在七大重点行业(工矿商贸、道路运输、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农业机械、渔业船舶)中:民航飞行、农业机械2个行业没有发生事故;工矿商贸、道路运输、渔业船舶3个行业事故同比下降;水上交通、铁路交通2个行业事故同比上升。具体是:

1)工矿商贸事故85起、死亡90人,同比下降11.5%10.9%。较大事故2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1起、1人。其中工矿商贸涵盖的七个重点领域(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化工事故、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8行业、工商贸其他)中:煤矿烟花爆竹2个领域没有发生事故;非煤矿山、冶金机械等8行业工商贸其他3个领域事故同比下降;建筑施工化工2个领域事故同比上升(建筑施工事故38起、死亡44人,同比上升11.8%18.9%,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10人,同比增加1起、5人;化工事故4起、死亡4人,同期没有发生)。

2)道路运输事故447起、死亡214人,同比下降29.2%23.0%,其中较大事故5起、死亡15人,同比增加4起、12人。

3)渔业船舶事故1起、死亡1人,减少1起、1人。

4)水上交通事故5起、死亡14人、增加2起、6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8人(属商渔船碰撞事故,只统计不考核),同期1起、死亡6人。

5)铁路交通事故23起、死亡22人,同比增加9起、11人。

(二)按区域划分。6个市同比下降,31区同比上升。(略)

(三)较大事故同比大幅上升。1-5月,全省共发生各类较大事故8起、死亡33人,与去年同比增加3起、13人,其中:(1)按行业:道路运输5起、15人,同比增加4起、12人;水上交通1起、8人,同期1起、6人;建筑施工2起、10人,同比增加1起、5人。(2)按区域:福州市1起、3人,同比持平;泉州市3起、11人,同期无发生;三明市2起、6人,同期无发生;莆田市1起、5人,同期无发生。

(四)5月份事故下降幅度扩大。5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1起、死亡68人,同比下降40.5%39.8%,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3起、14人,是今年以来事故下降幅度最大的月份。

二、主要问题

(一)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建筑施工、化工等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1-5月,水上交通事故5起、死亡14人,上升66.7%75.0%;铁路交通事故23起、死亡22人,上升64.3%100%;建筑施工事故38起、死亡44人,上升11.8%18.9%;化工事故4起、死亡4人,超过去年全年化工事故总量(3起、2人)。

(二)道路运输和建筑施工较大事故多发。1-5月,道路运输较大事故5起,同比增加4起;建筑施工2起,同比增加1起。

(三)泉州和三明市较大事故反弹。1-5月,泉州市发生3起较大事故,三明市发生2起较大事故,去年同期均未发生较大事故。福州和莆田市各发生1起较大事故,同比持平。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及建筑施工、化工等行业领域监管力度。针对南平市辖区铁路交通事故问题突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南平市铁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二)建议泉州、三明、福州和莆田市加强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其中,泉州、三明和福州市注意防范道路运输较大事故,莆田市注意防范建筑施工领域较大事故。建议厦门、漳州和宁德市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监管。

(三)厦门市今年2月份以来连续4个月事故同比上升,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事故上升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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