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8-05-02 15:48

 

 闽安委办〔2018〕4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委会,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央属省属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结合省安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8〕10号)要求,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牢记职责使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红线意识刻在心上,把安全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五一”节期间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群体性活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二、强化隐患问题整改。要重点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强化隐患“清零”思维,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跟踪管控、监管执法、挂牌督办和闭环管理等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严格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等制度措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加强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和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近日,国内外接连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近期各类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五一”节即将来临,外出旅游人数较多,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国一些地区已陆续进入汛期,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措施,狠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解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分析评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确保节日安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五一”节期间群众出行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执法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态,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突出旅游景点、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把好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控制好景区、游乐场所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危险的以及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及时封闭、停止运营。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品生产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重点防控对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大型公共活动、地铁站点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三、结合汛期特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汛期事故灾难教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停用。要强化矿山和尾矿库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严密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巡查监测,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要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雷击、防高温以及防汛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强化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巡查监控和码头、渡口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险情、消除隐患,严禁各类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在雷电、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违章冒险航行。要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对受到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地质勘探、油气井场、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要加强监测监控,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要强化建设施工项目安全检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落实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措施。要强化渔业船舶、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检查,做好台风、风暴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严禁冒险作业。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森林火险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地震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等的巡查监控,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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