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实施电焊作业被拘留
来源:晋江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6-01-22 10:42
1月20日,晋江市梅岭街道执法人员在梅庭社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处电梯安装现场正在实施电焊作业。经现场核查,作业人员陈某正在使用电焊机进行电梯钢架焊接作业,但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该行为属于典型的无证违规明火作业,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陈某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目前晋江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作出行政拘留一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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