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相关街道安办人员对丰泽区某丝印器材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存放SNL-110等标识的油墨(涂料)55箱、大铁桶装的环己酮50多公斤。后经查实:该丝印器材店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销售危险化学品(油墨、金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序号:2208;环己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序号:952),销售收入为29518元,店内存放有危险化学品油墨、金油共计91箱247桶1006KG,以及环己酮50KG。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
丰泽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及《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二阶次的规定,对丰泽区某丝印器材店予以没收非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油墨、金油合计247桶1006KG及环己酮50KG,没收违法所得贰万玖仟伍佰壹拾捌元(¥29518.00元),并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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