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有4名电焊工,但是动火作业审批单的电焊工为什么只有李中福一个人?”
“因为他比较好,比较专业,都是他在做”面对检查组的询问,该企业的现场负责人面不改色地回答。
“好到甚至每张动火审批单的焊工都是打印好他的姓名直接签字?”检查组问。“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吗”
“那肯定有证”面对检查组询问,该负责人自信满满地拿出复印件。然而,2023年4月9日才取得泉州市住建局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李中福,动火作业的审批单却从2022年初一直签到现在,这说明李中福在2023年4月9日前进行的电焊作业都是无证作业。
“未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审批手续流于形式,焊工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无效,你们完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组严厉指出。
“是不是弄错了,材料拿错了”面对检查组询问,原本自信满满的负责人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
5月23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专项暗查暗访组第三组来到三明市三元区对福建一建集团龙岗花园B区(变更)项目部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动火审批手续流于形式、焊工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合同等问题,具有不少安全隐患。
检查组在现场抽查该项目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根据施工方提供的电焊工花名册,该项目一共聘请了4名电焊工。但是,2022年以来,项目《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中登记负责操作的焊工姓名全部都是“李中福”并用统一格式打印,其他3人的名字均未在审批表中出现过。李中福在项目部存档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直螺纹连接电渣焊工)复印件,在官方网站上无法查询到登记信息,疑似假证,在取得另一本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前进行的电焊作业均为无证作业。
检查组还发现,项目施工单位福建一建集团与劳务分包方福建一建明盛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中甲方盖的章注明“技术资料专用章 签约无效”,乙方未盖章仅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协议有效期空白未填写,该安全生产合同完全不具备法律效力。
“立刻固定有关证据,当地监管部门要举一反三,不留死角,严肃处理”。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人员立即把发现的问题反馈给三明市三元区相关主管单位,要求依法依规迅速处置,制定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间,督促受检企业及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抓好隐患问题闭环管理。同时,要求举一反三,针对电气焊特种作业安全、外包外租单位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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