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为政府行政部门,主要从事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值班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勤劳朴素,认真严谨,具有较强的服务保障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健全,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4.常住地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
(二)岗位相关条件
1.35周岁(含)以下(198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经常参与夜间、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加班;
4.水利、气象相关专业,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及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的优先。
三、合同与薪资待遇
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薪资按《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①应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等;
④原工作单位劳动合同;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
⑥户口簿或暂住证等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一经核实,即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及体检
1.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采取查阅档案、征求原单位(学校)意见、面试、技能测试等形式,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查考核,好中选优。
2.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选在福建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2年,试用期2个月。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2号楼2层,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205室。
联系人:黄柳萍,0591—87562903,18750106088。
池毓榕,0591—88603862,13600825869。
邮 箱:5896336@qq.com。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监督。监督电话:0591—87629830。
附件:应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