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12-18 08:22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为政府行政部门,主要从事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值班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勤劳朴素,认真严谨,具有较强的服务保障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健全,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4.常住地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

(二)岗位相关条件

1.35周岁(含)以下(198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经常参与夜间、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加班;

4.水利、气象相关专业,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及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的优先。

三、合同与薪资待遇

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薪资按《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应聘报名登记表;

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等

原工作单位劳动合同;

无犯罪记录证明;

户口簿或暂住证等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一经核实,即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

、考核及体检

1.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采取查阅档案、征求原单位(学校)意见、面试、技能测试等形式,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查考核,好中选优

2.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公示

拟聘人选在福建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2年,试用期2个月。

、联系方式

  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2号楼2层,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205

联系人:黄柳萍,0591—8756290318750106088。

池毓榕,0591—8860386213600825869。

  箱:5896336@qq.com。

、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监督。监督电话:0591—87629830

 

附件:应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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