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是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省航空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1.驾驶员1名;
2.会计1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勤劳朴素,认真严谨,具有较强的服务保障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健全,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4、常住地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
(二)各岗位相关条件
1、驾驶员岗位
(1)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
(2)高中(含)以上学历;
(3)持有C1以上驾照,具有10年以上驾龄,5年以上专职驾驶员工作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不良驾车习惯,遵守交通规则;
(4)能夜间、周末及节假日应急加班。
2、会计岗位
(1)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
(2)本科(含)以上学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会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过财务工作并能熟练操作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的人员优先。
三、合同与薪资待遇
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薪资参照《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2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并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以快递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快递方式报名的请在快递单上注明“招聘报名”字样)。报名材料包括:
①应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
④原工作单位劳动合同(若有);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
⑥户口簿或暂住证等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一经核实,即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及体检
1.招聘工作小组采取上路技能测试的方式对驾驶员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素质和能力测试,采取面试方式对会计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素质和能力测试。
2.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采取查阅档案、征求原单位意见、现场审核原件等形式,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查考核。
3.根据能力测试和考核情况,好中选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选,经中心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后,报厅人事处审核、分管厅领导同意后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福建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按聘用约定岗位发放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可享受午餐补贴,不享受其他奖金。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
联系人:邹智滢 联系电话:0591-87272395
邮 箱:fjhkhlzz@163.com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党支部纪检监督。监督电话:0591-83203358。
附件:应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