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0-08-23 16:56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下达和省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办公地址: 鼓楼区东大路73号1号楼3层

办公时间: 8:00-12:00 14:30-17:30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调整为15:00-18:00)

负责人姓名:叶松景

联系方式:0591-8751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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