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柯艺昕报道 记者从福建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核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已于近日印发实施。此次修订坚持严管与便民相结合,系统重构该省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与证书管理制度。
《实施细则》推出九项便民惠民举措。在换证制度方面,取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要求,改为每6年换证;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换证的可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2年,但延期期间严禁上岗作业。同时,新增证书失效补救机制,失效未超过1年的可按换证程序办理,超过1年的按首次取证办理。
在考试安排方面,由原来的理论和实操各1次机会,调整为理论考试不限次数、实操考试不超过5次,每次可免费补考1次;经5次实操仍不合格的,取消重新培训要求,但须重新参加理论考试。申请人应自考试申请通过之日起3年内完成考试。此外,建立预约考试机制,考生可自主选择时间、地点参考。
在准入条件方面,不再要求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落实“跨省通办”,申请人可向任意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取消户籍地或从业地限制。推进特种作业操作证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互通互认。
在证书管理方面,全面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制作和颁发实体证书;明确设区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不得委托或下放县级部门承担考试与证书管理工作。
此外,根据矿山安全监管职能调整,此次修订新增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考核与证书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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