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安办公布三起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6-06-25 17:55

案例一:2026年3月,福州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在对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举报件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2025年12月注册地址变更后,未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该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福州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5月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6年3月,罗源县应急管理局在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烟花爆竹在未入库、未及时登记情况下进行转运配送并事后补登记行为,未执行流向登记制度。

该公司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规定,罗源县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4月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7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6年2月,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在检查某烟花爆竹零售点时,发现现场存放的部分烟花未在供货单据内。经查,该零售点存在2025年度销售期限届满后未及时通知原批发企业进行回收、自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该零售点违反了《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3月对该零售点作出处人民币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