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男子违规动火被拘4日
来源:晋江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6-04-10 14:59

  3月26日,晋江市陈埭镇辖区某汽修厂发生火情,消防救援人员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处置,未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询问,此次火灾系施工人员方某在汽修厂内使用角磨机开展动火作业时,火花引燃周边易燃物所致。 

  经查,方某未按规定事先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也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违规实施动火作业引发火灾,其行为涉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编号XFF-17)相关规定,方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办理,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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