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南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及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专题培训。
培训会邀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行政庭审判长授课。课程围绕行政诉讼制度与应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证据规则、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法律适用规则四大模块,通过理论讲解、案件剖析等方式,系统讲解行政执法实务。
在行政诉讼制度与应诉方面,结合最新行政诉讼法修订要点,重点解读了立法目的转变、登记立案、交叉管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核心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举证期限及证据审查标准,强调了全过程录音录像在重大执法行为中的刚性要求,帮助执法人员树立“以诉为鉴”的执法思维。
针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授课内容聚焦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详细阐释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深入解析了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情形,结合“芹菜案”等典型案例强调了包容审慎、过罚相当原则的实践要求。同时,对委托执法、两罚衔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办案期限、听证程序、送达规范等关键程序节点进行逐一梳理。
在行政处罚证据规则部分,培训明确了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八大证据类型的查证标准,重点讲解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列举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的情形,强调了证据复制件签章确认、询问笔录规范制作等实操要点。针对电子数据取证这一难点,详细说明其原始载体收集要求及复制取证的规范流程,为执法人员精准收集、固定证据提供明确指引。
关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法律适用规则,深入解读了“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具体适用场景,厘清了连续性与持续性违法行为的界定标准;围绕“一事不二罚”和法条竞合规则,明确了罚款处罚的适用边界;结合典型案例阐释了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适用原则,同时对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的计算方式及特殊延长情形进行详细说明。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将固化培训成果,把授课核心要点转化为执法实操指引,通过案例研讨、实操演练等常态化培训形式深化学习成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动“执法+普法+服务”融合模式落地,以规范化执法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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