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2日,石狮市应急管理局对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杨某未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杨某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