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的询价公告
来源: 时间:2018-05-09 16:43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函》(闽财建函[2018]9号)要求,我局拟将“2016-2017年度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这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现进行询价,我局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 标的:2016-2017年度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报告

二、 报价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境内法人,并具有提供以上所购买服务的资质、能力,近三年提供过类似服务的优先考虑。

三、报价材料由以下部分组成,必须全部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一)  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二)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报出后不得更改,报价上限壹万元整;

(三)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四、报价材料提交:

(一)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可于51117点前将以上报价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寄送至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2号楼201(联系人:郭峥,联系电话:87516710

(二)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59 

    盖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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