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函》(闽财建函[2018]9号)要求,我局拟将“2016-2017年度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这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现进行询价,我局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 标的:2016-2017年度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报告
二、 报价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境内法人,并具有提供以上所购买服务的资质、能力,近三年提供过类似服务的优先考虑。
三、报价材料由以下部分组成,必须全部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一) 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二)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报出后不得更改,报价上限壹万元整;
(三)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四、报价材料提交:
(一)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可于5月11日17点前将以上报价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寄送至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2号楼201(联系人:郭峥,联系电话:87516710)
(二)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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