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根据贵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8〕2号)和《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下达2017年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安监总财〔2017〕79号)下达的专项资金目标任务,我局分别对2017年度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专项资金1938万元、采空区隐患治理专项资金300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材料予以报送,请审阅。
附件:1.福建省安监局关于2017年度采空区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福建省安监局关于2017年度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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