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做好特殊人员隔离医学观察点和应急处置场所设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2-04-11 22:00

  做好全市监管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严守公安监管场所“疫情零感染、安全零事故、队伍零减员”底线。1.公安监所收押前过渡隔离相关工作纳入本地联防联控体系。2.做好特殊人员隔离点设置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监所所在地政府设置特殊人员隔离点,公安负责内部和人员安全管理,不得动用封闭管理下的监所工作人员,监控系统不并入监所,密接次密接由疾控部门判定。2.特殊人员隔离点设置应符合《新冠肺炎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防控指南》中有关标准要求,同时还要满足特殊人员的安全监管要求。3.特殊人员隔离点的隔离对象为送监所收押前的特殊人员,严禁将社会上的人员送入特殊人员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4.特殊人员隔离点的日常管理,组建由民警、医务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组成的工作专班,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巡视,严防发生自杀、自残、行凶、脱逃等安全问题。5.特殊人员隔离点的健康监测,办案单位在其隔离前进行核酸检测和一个月内轨迹核查,提供核酸结果阴性证明,隔离期间按要求进行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后特殊人员隔离点出具隔离期满证明、相应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和健康监测记录,由办案单位传递给拟送押过渡监所,并按“专车、专人、专警”要求,将被隔离人员送至集中收押过渡监所收押。6.迅速落实应急处置场所设置工作,完善监所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标准,设置满足基础条件的应急处置场所,明确分押人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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