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清流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2023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2023年7月14日0时—7月16日24时),就防范当前高森林火险提出要求:一是迅速传达贯彻。各乡(镇)、部门和国有林场立即将高森林火险橙色警报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等渠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二是强化巡查巡护。各乡(镇)、部门和国有林场要加强森林防灭火督促指导工作,增派巡护力量,多时段多频率开展巡山护林,发现火情第一时间组织乡(镇)派出所、林业站介入调查;林业、公安部门要加大野外违章用火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章违法用火者;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要保持戒备状态, 做好防灭火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调集足够兵力进行扑救,坚决“打早、打小、打了”;四是加强值班值守。各乡(镇)、部门和国有林场要加强值班调度,乡(镇)应有一名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岗,及时掌握辖区防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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