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总局、省政府安委办有关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管理的要求,我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管理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来源,强化信息采集。以“安全生产综合统计直报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发放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查实的举报信息为重点来源,强化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采集、核实;二是完善报送机制,确保信息准确。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黑名单”报送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信息报送的具体联络员,把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逐渐建立起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报送机制。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提升震慑威力。将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 跟踪落实惩戒措施,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抽查,每半年至少约谈1次其主要负责人;对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南平市安监局 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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