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多措并举强化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发挥“黑名单”制度在强化社会监督和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加强信息报送。明确信息报送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信息采集、报送、发布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机制,及时向“黑名单”发布部门提供和更新信息,确保“黑名单”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发布。
三是加大曝光力度。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举报等制度,推动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将“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定期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有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必须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厦门市海沧区安监局 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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