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造福办实事 改善提升“避风港”——惠安县应急局2022年改造提升自然灾害避灾点侧记
来源:惠安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11-15 11:50

  在位于辋川镇大潘村自然灾害避灾点,笔者日前看到,救灾物资储备室、男女休息室、卫生间、淋浴房、厨房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崭新的床铺、毛毯棉被、洗漱用品、餐具等防灾救灾物资配备齐全。“避灾安置点整合了村老人活动中心,场地空旷,预期容纳100多人,有应急情况可及时启用。”大潘村书记潘远东介绍,避灾点项目提升实施以来,该村设立建设目标:不仅要让避灾群众居有定所,更要让群众心无旁骛,无须拎包即可入住,生活设施配套保障到位。通过走访了解,避灾点在今年的汛期人员转移安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群众满意度极高。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影响,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发生频率和强度提升,特别是今年夏季,县暴雨天气增多,汛期周期增长,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风险提高,当灾害来临时,给受灾需转移的群众提供温馨舒适、一应俱全的安全“避风港”,被提上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日程。像辋川镇大潘村这样的自然灾害避灾点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自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至应急部门后,惠安县已投入240万,共提升建设48个避灾点提升项目。每年的建设标准都比往年有所提升,点与点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氛围,避灾点人居环境逐年提升,群众安全感、归属感得到有效保障。 

  项目立项,资金配套 

  3月上旬,经村(居)申报,镇政府初核,县应急局组织人员实地走访,选取南洲社区、东桥镇屿头山村、辋川镇大潘村等12个自然灾害避灾点以A类避灾点标准进行提升和完善。 

  3月下旬,市、县两级政府按3∶7的比例承担对每个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工程项目给予5万元的经费补助首批补助资金3.5万元及时拨付到各建设单位,专款专用,确保建设任务落地见效,资金尾款1.5万元在11月份验收合格后下拨。 

  督促指导,务求实效 

  项目伊始,在基础设施配备、物资管理等方面制定明确标准,依托净峰镇五群村召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以点带面,通过建章立制推进建设工作。4~10月,县应急局多次到各点检查指导,参照福建省《自然灾害避灾点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避灾点建设,重点突出“人均居住面积是否不小于2平方米、进出通道主干道有效宽度是否不小于4米、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标志是否醒目、和避灾点签订应急采购协议的商超实际距离是否小于500米”等方面硬性指标,确保避灾点利于备勤,方便生活,有效应对紧急情况,并要求各点按照《2020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进行管理,作为今后参与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后备力量。 

  动静结合,拓宽宣传 

  采取“动静结合”的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形式,使群众更深入贴切了解避灾点位置、功能、作用,综合救灾减灾知识更贴近群众,逐渐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 

  “动”:指导各避灾点结合辖区自然环境特点和“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时机,通过进村入户和闹市设点分发宣传手册、纪念品等方式,向群众宣讲防灾避险常识,邀请群众参观避灾点并征求建设意见建议,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避灾应急演练,扩大宣传效果。 

  “静”:通过在主要道路路口设立避灾点交通引导指示牌,人员密集处设立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栏、悬挂条幅,在镇村利用村村通广播、微信群发布台风等极端气象预报信息,引导群众关注“应急管理部”“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公众号,多维度多平面多点位宣传,潜移默化增强群众防灾避险意识。 

  再立标杆,持续深化。 

  10月中旬,县应急局制定《避灾点验收量化评分细则》,分批次对完成建设的避灾点进行验收,查找出个别避灾点存在的问题指导其整改,于11月上旬完成全部避灾点提升建设的验收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牢牢把握为民造福的本质要求,是防灾减灾工作的根本宗旨,下一阶段该局将总结提升建设经验,着力研究如何更好“为民办实事”这个中心点,积极指导各避灾点开展转移避险演练,不断提升群众防范应对灾害能力,使防灾减灾知识家喻户晓,形成全民参与综合减灾建设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常抓不懈,让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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