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灾险普办〔2021〕22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省自然灾害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风险普查,如实申报普查资料,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福建省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省自然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普查办、中宣部《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1〕11号)精神,组织做好我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促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智慧减灾”体系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风险普查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以风险普查的重大意义、工作内容、成果及其应用、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事迹等作为宣传重点,通过开展风险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发布权威解读、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等系统工作,引导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过开展风险普查宣传,使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实施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各级政府部门认识到做好本次风险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风险普查工作;使各级普查办、每位普查工作者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风险普查工作;使广大普查对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如实申报普查数据,保证风险普查数据和成果真实准确。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以及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要“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掌握风险隐患底数”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风险普查是一项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既能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提供重要支撑,也能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等。
(二)宣传风险普查的目标任务和技术方法。宣传摸清全省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救灾能力,客观认识全省和各地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的普查目的。宣传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六大类灾害,开展致灾要素、承载体、历史灾害和综合减灾能力等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全链条式普查的任务,使公众和社会各方全面了解普查工作,深入知晓需要参与配合的事项。大力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方式的创新。针对普查任务内容,对调查统计、普查系统实地实时登记录入、遥感解译、地理信息技术、大数据审核分析、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的应用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宣传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宣传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通过制定科学实用的灾害风险区划、综合防治区划,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风险,着力宣传风险普查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也为我省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自然灾害防治、灾害综合风险防范、自然灾害保险等工作提供科技支撑等情况。
(四)宣传风险普查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人物。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要大力宣传各地组织实施普查、探索普查成果应用方面的鲜活经验和典型做法,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普查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加强示范引导、推动工作开展。要深入挖掘并大力宣传普查工作者敬业奉献、创新尽责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五)宣传依法普查。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通过风险普查宣传引导所有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具体安排
(一)报道普查试点和全面铺开工作情况。组织各级媒体积极报道试点县和各行业部门普查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整体情况,及时发布我省普查全面启动的消息稿件和全省普查实施方案内容和要求,介绍普查现实意义、总体框架、任务分工、方法思路、普查要素等。
(二)适时发布新闻。在全面铺开启动、调查、评估与区划、成果应用总结等重要节点,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实时发布普查新闻。省普查办不定期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风险调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三)推出专题节目。通过权威采访、实地拍摄、专家解读等方式,就风险普查重要意义、工作情况、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成果运用等策划专题节目,多维立体介绍普查工作。各地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影像资料的拍摄与制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宣传资源与各种媒体宣传造势的作用,制作和播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节目。
(四)刊播评论言论。省内主要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刊播评论言论,专业性报刊开设普查专栏,对普查的目的意义进行深入诠释,积极引导推动工作开展。
(五)强化网络宣传。省级主要媒体及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制作推出一图读懂、微视频,微广播剧、H5创意互动、漫画等风险普查融媒体产品,主要商业网站要转载推送相关产品。在省应急厅等相关省级部门网站及所属“双微”平台开设专栏进行系列报道,持续刊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新闻稿件。
(六)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制作风险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片、宣传科普短视频和阶段性成果推广视频,省电视台、地方电视台以及互联网等平台进行多渠道投放。协调通信运营商推送倡议公众参与支持普查的公益短信。与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相结合,组织各地在企业、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交、地铁、出租车车顶LED、城市夜景、楼宇大屏等载体载体,农村及社区科普宣传栏、农村应急广播等,广泛发布普查宣传产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工作。
(七)组织线上线下活动。参与线上普查竞赛活动。组织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参与全国“风险普查我参与”随手拍短视频大赛活动,展现我省普查工作者的精神风貌。举行线下落地活动,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普查宣传落地活动。普查工作结束时,举办“向人民汇报”普查综合汇演并通过网络直播。
(八)开展“风险普查媒体八闽行”活动。组织媒体对风险普查入户调查、软件平台建设、数据汇交和部门协同等工作进行现场采访,对基层普查员工作进行报道,对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打造系列落地活动,多角度、立体化、多亮点呈现福建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过程中的生动故事和先进案例。
(九)宣传产品投放、效果评估和舆情监测。多渠道投放宣传产品,对普查活动和宣传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并对风险普查舆情进行监测和应对。
五、组织领导
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省普查宣传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同步宣传、共同参与”的原则开展。省普查办负责牵头组织具体实施,省委宣传部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各地区及省有关部门按照省普查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部门实际制定风险普查工作宣传方案,做好本地区、部门的普查宣传工作。
各市、县(区)普查牵头机构要制定本地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宣传工作经费,保障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有效实施;要把宣传动员贯穿普查全过程,紧贴各个阶段中心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把普查宣传做深、做细;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风险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各级新闻单位要密切协作、精心策划,积极拓展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真正做到“电视有影有声、报刊有文有图、网络有言有字、户外有形有势”,广泛深入宣传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正确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和支持普查,教育广大普查工作者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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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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