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安监局“以案促法”深入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
来源: 时间:2018-06-06 09:35

    近日,晋江市安监局职业健康执法人员在对福建省晋江某达陶瓷有限公司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嫌存在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晋)安监管责改201839号〕,并要求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员、3名接触岗位危害劳动者进一步配合调查。经查,该公司对职业健康工作重视不足,未履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存在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违反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晋江市安监局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以来,晋江市安监局已先后对9家用人单位因未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将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5种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达35万元对于用人单位工艺落后、职业危害严重或整改无望的企业,将纳入职业健康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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